- 掃瞄穿隧顯微儀STM儀器可觀測奈米結構, 其工作原理如下:
1.金屬探針與導電樣品相距很近時,在其 間加上微小電壓,則探針所在的位置便 有穿隧電流產生。
2.設定穿隧電流值,即鎖定探針和樣品表 面之間距。
3.由於探針與樣品表面的間距和穿隧電流 有十分靈敏的關係,當探針在樣品表面掃瞄時,
探針必須隨表面之起伏調整其 高度(即z值);因此,以探針的高度變 化來呈像,就反映出樣品表面的形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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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希望可以得到固定不變的長度單位,就想到使用地球子午線長度的四千萬分之一作為長度的單位”米”(公尺)。正式『公尺』的單位(meter)是由巴黎科學院(ParisAcademy of Sciences)於1791 年所制定的,當時的定義是「通過巴黎的子午線(子午線即經線),從北極到赤道的長度(此長度為地球子午線的四分之一)的千萬分之一是一公尺」。為實現這個定義,一群大地測量家花了6 年的時間,測量從法國敦克爾克(Dunkirk)的港口到西班牙巴塞隆納(Barcelona)之間的距離(此二地點的經度相同而緯度相差10度,由此距離的9倍即為北極至赤道的距離),並把這個定義做成了長度是1 公尺的白金棒。但由於測量誤差,這個公尺原器有0.2 公釐的誤差。
經過許多年,公尺制度漸漸被世界各國所接受,有20 個國家於1875 年簽訂公約,並成立國際度量衡局負責相關的業務。1889 年國際度量衡局改良第一代公尺原器的設計,製作了30支截面是X形的鉑銥合金棒,分贈給各會員國,來統一及推廣公尺的定義。於1927年,把保存在國際度量衡局內的改良型公尺原器,當它在攝氏0 度時,原器上兩端刻線間的距離,做為國際公尺的定義。但是用鉑銥合金棒上的刻線來定義公尺,有許多缺點,例如刻線品質和材質穩定性都會影響尺寸的穩定性及重現性,而且一旦毀損後也無法復原。隨著科技的發展,人們希望把長度基本單位建立在更科學、更可靠的基準上,而不再是用某一實體的尺寸做為標準。
註:法國敦克爾克(Dunkirk)港口有另一層意義, 在第二次大戰期間德軍攻入法國, 法國政府為保存實力將大批人員, 物資經由此港口撤退到英國.
早期的長度單位往往與人體有密切的關係,在出土的古埃及文獻中,就有紀錄用人的前臂長作為長度的單位,稱為”腕尺”。相傳埃及的古夫金字塔,就是以法老王古夫的前臂作為腕尺所建,塔高280腕尺(約150公尺)。在一塊古希臘年代的大理石板上,刻著一個人向兩側平舉雙臂,兩中指間的距離定為一”噚”。西元九世紀薩克森王朝的創立者亨利一世規定,他的手臂向前平伸,鼻尖至指尖的距離定為一”碼”。 ”呎”的原意是”足”的意思,羅馬帝國的查理曼大帝將他的一隻腳長定為一”呎”(foot既為足也為呎)。而”呎”傳入英國後,英國又以36粒麥子頭尾相接的長度,重新定義”呎”。德國則以十六名男子伸出左腳,前後相接,取其總長的十六分之一作為”呎”的長度依據。 而”吋”是西元十世紀的英王艾德嘉以他拇指關節間的長度所定出。另外,像唐太宗也曾規定中指當中的一節長度為一”寸”。在凱撒大帝時代規定,把士兵行軍時的一千步定為一”哩”。